近日,周海华、黄玉江等7人涉嫌以贩卖毒品一案,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周海华、周海军、黄玉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、运输,应当以贩卖、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被告人禤先豪、禤绪波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,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被告人沈海华、吴映念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,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陈春的行为构成窝藏罪,对陈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